閩南網6月30日訊 6月21日下午,在莆田荔城區北高鎮前亭村的一座廢棄礦山內,因采礦產生的巨坑長時間形成了一個水塘,兩名13歲的男孩在該水塘溺亡。事發后,家屬認為,礦山四周未設置圍擋,導致兩個孩子誤入其中從而溺亡。溺亡事故已過去了一周多,可記者調查發現,出事的水塘四周仍未設置有效的防護措施。
家屬稱這個廢舊的礦山路口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可以自由進入
孩子溺亡的水塘是挖礦形成的大坑,有近千平方米
家屬:兒子為救同伴也落水溺亡
張先生介紹說,兒子星星(化名)今年13歲,在城里念書,端午節放假回北高前亭老家。21日下午,星星與另外兩名伙伴一同外出玩耍,直到當天下午4點左右,他突然聽到小孩的求救聲。“趕到山上水塘,兩個孩子都已落水。”張先生表情凝重地說,他們在水塘尋找一個多小時后,才打撈上一個孩子,另一個孩子還不見蹤影。后來,在專業打撈隊的幫助下,當天夜里才將另一個孩子打撈上岸。
張先生說,當天溺亡的兩個都是13歲的男孩,據求救的小孩講述,“起初,三個小孩都在淺水區玩水,其間清清(化名)不慎掉入深水區,星星伸手去救,沒能救成,也掉入水里。”見狀,沒落水的小孩趕緊奔跑回村里喊人救命。
采訪中,兩個溺亡孩子的家屬均表示,礦山沒有設置任何圍擋,小孩可以隨意進出。他們認為,此事礦山和監管部門都應該負責。
現場:水塘有近千平方米最深處約七八米
6月26日,在村民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事發地。村民告訴記者,這里原本是座礦山,因距離村子很近,在村民長期投訴下已停產快一年了。礦主是何人,村民并不知情。
記者看到,通往開采區的入口處,設置了三個警示牌,均寫著“礦山重地閑人免進,未經許可后果自負”,落款為“北高前亭采石場”。除此之外,礦山四周并沒有任何其他防護措施。記者在礦山內部發現有兩個大水塘,靠近入口處的水塘有近千平方米,水塘邊留有不少溺水事故救援剩下的繩索。村民說,水塘最深有七八米,路口僅設置警示牌根本起不到防護作用。
“出事這么多天,部門還是沒有作為,要是再發生類似悲劇,誰來負責?”張先生說,孩子溺亡后,他們幾乎每天都會到現場查看,“沒有人重視,部門相互推卸責任。”張先生表示,這讓已失去孩子的家屬們更加悲痛。昨日,村民再次致電告訴記者,溺亡事故至今已過去一周多,該處仍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鎮政府:對事故處理有異議走法律途徑
北高鎮前亭村支書林先生介紹說,村里的礦山已存在三十多年,早期都是無證開采,直到近些年來才被吳姓的男子承包走,當時村集體并不同意,但有關部門均同意給辦證,自礦山被承包至今,村集體都沒有得到與礦山有關的利益。但村民出事后,村里一直積極介入救人、協調、善后等事宜。為此,林先生表示,礦山的管理、監管責任都不在村集體,有關部門應對此負責。
6月26日上午,記者來到北高鎮政府,參與處理此事的綜治專職副主任王桂不在。鎮里一名干部告訴記者,事發之后,鎮里已要求轄區內學校重點做好學生暑期安全工作。記者想進一步了解事故發生之后鎮里的應對措施時,工作人員卻要求記者正規采訪要到上級宣傳部門開介紹信,并不理會記者出示的記者證。該鎮黨政辦工作人員還稱,村民“不能一有意外就找政府”,如果對事故處理有異議,可以走法律途徑。
昨日,記者向處理此事的綜治專職副主任王桂了解情況,他回復:該起事故“已經處理得差不多了,有需要報道的話再報道,(記者)不要老是找”。(海都記者李偉強陳麗明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