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荔城區的莊先生撥打東南網新聞熱線0594-2535366求助,稱其岳父在2009年撿到一個女嬰,如今小孩已到了上小學的年齡,想給孩子落戶,卻因未及時報案,缺少出生證明,遲遲無法辦理。莆田荔城新度派出所戶籍室民警表示,根據最新政策規定:2008年9月5日之后,撿拾到的棄嬰,必須由當地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申報戶口。
莆田市社會福利院建議,莊先生先前往當地公安及民政部門,辦理相關證明后,最后由福利院進行落戶調查,核實撫養人是否符合領養條件。
拾到棄嬰未及時報案,缺少證明無法落戶
據莊先生介紹,在2009年2月份的一天,其岳父鄭先生路過下坂村山坪自然村村口時,突然聽到草堆里傳出了孩子“哇哇”的哭聲,上前一看,發現草堆里放著一個用衣服包著的包裹,哭聲正是從這個包裹中傳出來的。鄭先生打開一看,發現里邊裹著一個剛出生一周左右的孩子,“我岳父看孩子的臉凍得紫青,顧不得倒垃圾,就趕緊將孩子重新裹好帶回了家。”當天,鄭先生就帶孩子前往當地衛生院做了全身檢查,一切正常。
莊先生說,因其與妻子結婚多年未能生育,于是全家人都不約而同同意將該孩子留在家中撫養長大。
莊先生表示,由于自己及家人法律意識淡薄,當時并沒有及時前往派出所報案,開具撿拾棄嬰的證明。如今孩子已經年滿6周歲,到了該上小學的年齡,眼看9月份就要開學了,可孩子因為缺少出生證明,戶口遲遲無法辦理下來,這讓他們一家著實著急。
建議先前往公安、民政部門開具相關證明
針對此事,莆田荔城新度派出所戶籍室一位李姓民警告訴東南網記者,根據最新政策規定:2008年9月5日之后,撿拾到的棄嬰,必須由當地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申報戶口,收養人沒有資格申報。由于莊先生是在2009年撿拾到棄嬰,超過了新政策規定的時間,因此,他們無法按照非親屬關系為其孩子辦理落戶。
該民警解釋,按非親屬關系辦理落戶,就是指孩子與收養人共同生活滿5年,并且當事人符合收養條件。公民私自收養,但不符合收養相關規定的,撫養(助養)人為被撫養(助養)人要按規定,到當地社會福利機構登記集體戶口。
莆田市社會福利院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莊先生未及時報案,私自收養棄嬰,屬于違法行為。
由于其法律意識淡薄,屬于對政策不清楚行為,且考慮到其與孩子共同生活已經滿5年,建議莊先生先前往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出具撿拾棄嬰的證明,再由民政局辦理棄嬰安置證明,然后由雙方部門共同將孩子移交到福利院。最后,再由當事人向福利院提交寄養申請書。之后,福利院會進行落戶調查,核實撫養人是否符合領養條件。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四)年滿三十周歲。
符合以上條件的收養人,可以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規定,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同時還須提交:(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等證件、證明材料 。
若是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還須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一)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等,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收養證。(實習記者 郭曉暉 本網記者 陳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