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解決債務糾紛也應保持理性,合法求償,否則,有理變成無理,債主或反要遭殃。莆田市秀嶼區一男子張某因討債心切,糾集數名朋友一起上門討債,結果,張某反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捕。
被害人陳某曾欠犯罪嫌疑人張某人民幣10萬元,經法院判決后,2015年2月14日,張某帶著五名朋友到陳某住處附近討債。其間,雙方因言語不合發生口角吵罵,繼而引發打架,張某拳腳毆打陳某致其肋骨骨折。后經公安機關鑒定,陳某的損傷程度屬于輕傷。
日前,莆田秀嶼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張某。
檢察官提醒,債務糾紛應該遵從法律渠道解決,當債務人不能及時償還時,公民應當通過法律救濟途徑進行正當維權,而不能如本案嫌疑人這樣采用不恰當或粗暴的方式討債,最終落得討債不成,害人害己。(通訊員 林婧 本網記者 陳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