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市政府辦公室印發《莆田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培育優質龍頭企業、支持企業做專做精、鼓勵企業資質等級提升等方面提出十項具體政策措施,激發建筑業企業活力,推動建筑業民營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
《措施》指出,將堅持扶優扶強原則,評選發布一批優質建筑業企業為龍頭企業,鼓勵龍頭企業積極參與莆田市項目建設,并制定相應激勵措施,促進全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增產增效。
鼓勵企業資質等級提升,建筑業企業晉升特級總承包(綜合)資質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建筑業企業晉升一級總承包(甲級)資質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鼓勵企業調增緊缺專業資質,獎勵標準可為上述標準的1.5倍。
加大企業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企業,符合條件的享受龍頭企業相應待遇,給予資質引進獎勵及辦公用房租房優惠和購房補助。其中,對特級總承包(綜合)資質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200萬元,一級總承包(甲級)資質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50萬元;對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企業,入駐閑置樓宇的,給予室內設計、裝飾期間免租金,期限為1年;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5%給予補助,分5年支付,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為鼓勵企業發展壯大,根據企業資質、建筑業產值及產值增長等綜合貢獻予以每年度獎勵。特級總承包企業年度產值達到50億元、一級總承包企業年度產值達到30億元、二級總承包企業或一級專業承包企業年度產值達到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且產值連續3年以上(含3年)保持增長的,當年度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針對產值連續3年以上(含3年)保持增長的企業,產值每年增加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獎勵金額30萬元;產值每年增加5億元以上(含5億元),獎勵15萬元;產值每年增加1億元以上(含1億元),獎勵5萬元。產值連續3年以上(含3年)保持增長的:以2022年度產值起算;新引進的建筑企業只可享受基礎獎勵;享受貢獻獎勵的企業可疊加享受一次基礎獎勵;享受基礎獎勵的企業只可享受一次基礎獎勵。
鼓勵和表彰創優先進企業,鼓勵建筑業企業積極創建優質工程,對在本市承建項目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含金質獎)、“詹天佑獎”的建筑業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標準化(交流)項目的建筑業企業每項給予10萬元獎勵。同一個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按其獲得的最高獎項給予獎勵。
此外,《措施》還對支持企業做專做精、企業拓展市場、保障企業人才子女就學、規范工程價款結算、完善服務機制等進行詳細規定。《措施》從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建筑業是我市支柱產業,“十四五”期間,全市累計完成建筑業總產值3183.19億元,規模日益壯大。其中,2024年全市建筑業產值639.95億元,同比增長3.2%。目前,我市共有建筑業企業1595家,其中施工總承包企業545家,特級資質企業3家、一級資質企業34家、二級資質企業381家,形成了以二級資質企業為主體、一級和特級企業為龍頭的行業梯隊。(全媒體記者林曉玲通訊員謝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