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銷售的菊花茶,標榜“最為純粹”的味道。日前,荔城區一食品加工企業因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被工商部門責令撤除,消除影響并處1萬元罰款。
根據群眾舉報,工商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阿里巴巴平臺上的網店檢查發現,該網店售賣的“XX雪菊”宣傳頁面上有“凝練出最為純粹的真味”等廣告用語,該公司通過上述廣告宣稱其產品能給消費者帶來“最為純粹”的味道,卻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辦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工商執法人員認為,該公司在其銷售商品的互聯網頁面上,對其商品進行引人誤解的宣傳,屬于虛假宣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朱飛升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