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區接到中央環保督查小組督辦信訪件。據反映,在平潭綜合實驗區嵐華中學后面,有家泡沫加工廠無證經營,廢泡沫隨處堆放。針對這一問題,區相關部門立即開展聯合行動,對信訪事件進行調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首先安排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先期檢查,根據現場檢查了解到,這家名為平潭縣創達泡沫加工場的經營單位成立于2014年8月27日,經營者叫林愛忠,持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場所在我區潭城鎮蓮花山西北角,位于嵐華中學后面。當前經營范圍為“廢、舊泡沫加工、泡沫顆粒銷售”。現場檢查情況注冊登記事項一致,該加工場經營場所屬區農村發展局下屬原縣良種繁育場,縣良種繁育場與該加工場簽定了租賃合同,合同期限5年,自2013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14日止,租金已按合同繳納4年。舉報反映的該泡沫加工廠無照經營不屬實。
5月21日上午,區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農村發展局再次對現場進行聯合檢查,該加工場現場已停止生產,場地內只有碎廢舊泡沫等垃圾,衛生狀況極差,未發現批量的廢舊泡沫,廠房內有泡沫破碎機一臺、熱熔設備一套。
據現場了解,該加工場加工程序主要分三步,首先對平潭區域內收集的泡沫垃圾通過機器設備進行壓制,再通過泡沫破碎機對泡沫垃圾進行破碎,最后把破碎的泡沫垃圾倒入熱熔設備進行熱熔加工。經調查核實,該加工場經營場所內現有多處建筑非原場所建筑,屬于經營戶違章搭蓋,該加工廠未辦理環保相關手續。
針對該加工廠未辦理相關環保手續,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已責成業主立即停止生產,擬立案查處。區農村發展局已督促創達泡沫加工場業主拆除現場違章搭建物,并將泡沫加工機械設備撤離現場,要求業主清理現場所有垃圾。同時,動員經營者林愛忠自行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仍在協調中。(記者 陳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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