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平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今年首季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受理投訴、舉報、咨詢491件,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369件,受理12345轉辦件有122件。其中咨詢160件,投訴154件,舉報55件,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10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補充協議涉嫌霸王條款,甲乙雙方違約責任不對等的問題,成為我區首季度消費投訴舉報較為突出的問題之一。近日,區市場監管局消保處接到消費者魏女士的投訴,稱其去年10月份通過平潭某不動產中介機構購買了二手房,并支付了4萬元交易押金,扣除所需支付費用后剩下2萬元,希望中介予以退款。結果,中介公司以賣家支付完中介費后才能將剩余費用退還給買家為理由,拒絕退款。接到投訴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立即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最后,中介公司將剩余金額退還給消費者。
“通過中介公司交易,中介公司不應將其與賣家之間的利益糾紛轉嫁給買家。”區市場監督管局工作人員說。此外,區市場監督管局還接到多人投訴舉報,稱某金融公司涉嫌網絡金融詐騙等,目前區各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整治。
據介紹,我區首季度消費投訴中,商品類投訴為7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2件。其中日用百貨類依舊占據投訴榜首,共受理18件,投訴主要集中在質量不過關、違反約定、疑以假充真等方面問題。而服務類投訴則有78件,比去年同期減少6件。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是電信服務類,共受理19件,主要表現為售后不及時、違反約定等。
此外,在受理消費者舉報方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首季度共收到舉報5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9件。服務類舉報有27件,主要集中在無照經營、以假充真、餐飲衛生等問題。
針對我區首季度消費投訴舉報中存在的問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下階段將加大力度開展房地產格式合同不平等條款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合同條款,維護房地產公平交易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還將聯合區公安局、區金融辦、區網信辦等單位部門,開展對類金融企業的專項整治行動。(記者 陳瀾清 通訊員 林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