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咨詢平潭網:夫妻雙方戶口登記在各自單位集體戶,請問剛出生的孩子可以隨父親在單位集體戶申報戶口登記嗎?需要哪些材料?收到問題后,幫你問小分隊立馬趕往區公安局窗口咨詢。
區公安局林警官介紹,按照2016年10月21日公布的《福建省居民戶口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生育子女申報出生戶口登記的,按照隨父或者隨母登記的原則。”所以,父母雙方戶口都在單位集體戶的,小孩可以隨父親落戶單位集體戶。
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夫妻雙方戶口簿;
身份證;
結婚證;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房管部門提供的在平潭地區無房產證明。(開具無房證明,需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的區不動產登記窗口辦理哦~)
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辦理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記者 林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