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獲悉,隨著開學季的到來,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工作也拉開了序幕。9月1日起,家庭困難的幼兒可按要求申報助學金,每生每年最多可獲2000元的補助。
根據我區教育局發布的《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實施對象為全區經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小學附設園、班和特殊教育學校學前班)及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的學生。對就讀上述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全區平均資助比例按在園幼兒人數的3%以內(含3%)確定。當城關及周邊幼兒園上報的需資助幼兒人數達不到3%比例時,剩余指標適當向偏遠小島、貧困鄉村傾斜。
根據《細則》,對申請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將進行評審。第一類對象為孤兒或殘疾幼兒;五保、低保家庭幼兒;烈士子女或優擾家庭子女。第二類對象為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包括家庭遭遇自然災害的、父母重度殘疾或重病的、父母長期服刑在押或強制戒毒的等。
據悉,助學金主要用于幼兒在園期間的保教費及伙食費補助。當第一類幼兒所在幼兒園的保教費和伙食費年收費大于等于每年2000元的,按2000元的標準補助;第二類幼兒所在幼兒園保教費和伙食費年收費大于等于1000元的,按1000元標準補助。第一類、第二類幼兒所在幼兒園的保教費和伙食費年收費低于2000元和1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補助。
“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工作在我區已形成常態。”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王玲表示,每年開學初,即3月份和9月份,各個學校都會先進行貧困學生的名單收集及情況調查,再將相關情況輸入“福建省學生資助信息化工作平臺”,并將學生的貧困佐證材料等相關證明上報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隨后,資助中心工作人員將進行審核、公示、發放助學金等工作。(記者 施諾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