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委編辦、市審改辦獲悉,日前,南平市再次向社會公布了2016年第四批調整和完善的市級公共服務事項清單。調整后,南平市共保留市級公共服務事項149項,與2014年首次公布市級公共服務清單相比,精簡258項,同比減少63.4%。
今年以來,南平市緊緊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進一步厘清政府部門與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與市場和社會組織的關系,補齊公共服務短板,簡化優化辦事流程,完善公共服務供給,暢通公共服務渠道,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據悉,此次優化調整取消了6項市級公共服務事項,下放縣(市、區)11項,優化調整100項。通過優化調整,將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審核轉報類”事項和確需保留的“年檢類”事項調整為行政權力清單的“其他行政權力”類事項;將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的公共服務事項調整為行政權力清單的“行政監督檢查”類事項。同時,進一步減輕了企業和群眾負擔,為企業“松綁”,方便廣大群眾辦事,讓更多市場主體少受束縛,減少企業與群眾的辦事成本,同時,通過減少審批、加強監管,給企業減負,激發微觀經濟活力。(盧國華 錢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