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昨日消息,日前南平市延平區紀委通報3起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其中,延平區物價局局長(兼任延平區江南新區爐下片區工業平臺征地拆遷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吳如翠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2月,吳如翠多次違規使用延平區江南新區爐下片區工業平臺征地拆遷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務車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吳如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延平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黃孫龍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3月24日上午,延平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務車輛在沿途接單位工作人員上班時,黃孫龍將妻子、兒子帶上,順便送孩子上學。黃孫龍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延平區畜牧獸醫水產局聘用制駕駛員楊杰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1月4日,楊杰在請假期間私自使用備用鑰匙駕駛公務車輛辦私事。該區畜牧獸醫水產局解除與楊杰的勞動合同,給予管理公車不到位的局辦公室副主任余海林誡勉談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