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廢水通過暗管流向廠外
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南平市延平區大橫鎮陳墩村的張某,擅自建設制漿(竹漿)項目,并將制漿的廢水通過私設的暗管,流向廠外,毒害河流、土壤。日前,延平警方以涉嫌環境污染罪,對漚漿廠老板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2016年1月22日,延平區環保局聯合大橫鎮派出所對大橫鎮的一家漚漿廠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聯合執法人員發現該廠老板張某,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建設制漿(竹漿)項目,設有3個漚漿池。每個漚漿池底部設有排污口,制漿的廢水順著排污口的一條暗管流向廠外。
經有關部門檢測,該廠排放的廢水pH值高達13.9。根據有關規定,認定廢水為腐蝕性危險廢物,屬于有毒物質,老板張某涉嫌環境污染罪,日前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截至目前,延平警方已對轄區涉嫌排放污水的4家漚漿廠進行立案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通報。(海都記者 周德慶/文 陳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