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錢包放在舞友袋子里,后又被舞友寄放在食雜店內,但最終錢包卻被一名陌生女子從食雜店領走。4月19日,事主陳大媽因此與食雜店老板發生爭執,后經民警耐心調解這才化解了“風波”。
當晚19時許,紫云派出所接到一位群眾報警稱,其朋友因錢包被盜與食雜店老板發生爭執需要幫助,于是民警立即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報警人王大伯說,13日晚,市民陳大媽與他一起在九峰橋下跳廣場舞,因為當時下著一點小雨,陳大媽就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裝有2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的錢包放進了自己的袋子。后來,陳大媽將這事忘了,就匆匆離開。當王大伯要離開時發現了這個錢包,因為不知道是誰的,就寄放在了旁邊一家食雜店內。
隨后,食雜店老板鄧某告訴民警,當時他看到這個錢包比較眼熟,以為是經常在附近出現的一個女客人的,于是他就同意寄放在這里。沒過多久,那個女客人出現了,當他問起錢包是否是她的時候,那個女客人就說是她的,還將錢包領走。盡管現在自己也同意對陳大媽進行賠償,但還是因言語不和與陳大媽發生了爭執。
得知情況后,民警耐心的對兩人進行勸導,經過近40多分鐘的調解,最終兩人心平氣和的同意自行協商調解。
警方提示:外出游玩、出行活動時,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切莫因一時粗心大意損失財物。(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