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現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予以逐批公示,同時,將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進行錄入。
如下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在高消費及其他消費,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以及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并請社會各界進行監督。被執行人在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后,本院可以將其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日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