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寧網消息(記者 林珺) 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在農村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確保基本醫保待遇連續享受。這是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的。
進城落戶農民根據自身實際
參加相應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
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計委近日聯合轉發《關于做好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的辦法》。根據該《辦法》,進城落戶農民是指按照戶籍管理制度規定,已將戶口由農村遷入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
《辦法》明確,進城落戶農民根據自身實際參加相應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在城鎮單位就業并有穩定勞動關系的,按規定隨所在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規定參加就業地職工醫保,也可以選擇參加戶籍所在地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他進城落戶農民可按規定在落戶地參加居民醫保,執行當地統一政策。對參加居民醫保的進城落戶農民按規定給予參保補助,個人按規定繳費。
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居民醫保的進城落戶農民,實現就業并參加職工醫保的,不再享受原參保地新農合或居民醫保待遇。
參保人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時
個人賬戶隨本人醫保關系一同轉移
《辦法》同時要求“妥善處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中的有關權益”。進城落戶農民和流動就業人員等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前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中斷不超過3個月且補繳中斷期間醫療保險費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按參保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的待遇。
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參加新農合等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和權益享受信息等連續記入新參保地業務檔案,保證參保記錄的完整性和連續性。流動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各地互認,參保人在轉出地職工醫保記錄的繳費年限累計計入轉入地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記錄。
參保人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時,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隨本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一同轉移。個人賬戶資金原則上通過經辦機構進行劃轉。
(大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