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女子林某自和丈夫離婚后精神出現恍惚,近日更是跑到福安賽江堤下“游泳”,林某在江邊自言自語的行為引起了過往市民的注意,在當地民警的幫助下,最終林某被及時救出。
被救女子
女子欲下江游泳
5月31日15時35分,福安公安局賽岐派出所接市民報警稱:一女子在和平街賽江堤下,精神恍惚,自言自語,有輕生的可能。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見到該女子已下到離護堤3米多高的江邊,雙腳浸沒于江水中,民警立即翻過護堤沿簡易石階下到江邊,迅速接近該女子,將她拉回岸邊。
經民警耐心勸慰,該女子告訴民警她名叫林某,稱是天氣熱想去江中游泳。民警根據該女子的說話邏輯及動作表情判斷,可能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經查詢,民警與其母親鄭某取得聯系。
婚姻受挫患精神分裂癥
據林某母親描述:多年前,其女兒因與女婿感情不和離婚,離婚后其女兒身心受到打擊,精神一直處于崩潰狀態,久而久之患上了精神分裂癥且久治不愈,時常偷偷離家出走,家人整天提心吊膽生怕出意外。
當天午后,林某又偷偷跑出家,事發時其家人正到處尋找,幸虧熱心群眾和民警及時出手相救,才避免險情的發生。(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楊錦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