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以其簡單、快捷、方便等優點不斷普及應用。眾所周知,利用POS機套現達到一定數目即是違法,可還是有人知法犯法。記者近日從霞浦法院了解到,該院審理了一起非法POS機套現案件,一女子進行虛假交易套現600余萬元被刑拘。
湯某以其經營的兩家店鋪申請2臺POS機,為了獲利,湯某自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采取虛構交易方式,先后為他人的信用卡套現共計6307247元,每萬元收取50至100元不等手續費,共獲利29000元。
霞浦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湯某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其經營場所的POS機,以虛構交易的方式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達6307247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此外,被告人湯某案發后主動告知公安人員其住所,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可視為自動投案,且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已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可減輕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和審前社會調查情況,對其可適用緩刑。故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14萬元;被告人湯某退出的違法所得29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