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紀委監察廳獲悉,9月14日,龍巖市紀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龍巖市公安局龍門派出所教導員陳衛民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自2014年10月起,陳衛民多次私自駕駛牌號為閩FR6802的公車上下班,并用該公車搭載其妻上下班。2015年6月23日,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給予陳衛民黨內警告處分。
永定區坎市司法所所長陳金娣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5年4月27日,陳金娣私自將牌號為閩FEU073的警用車輛開回新羅區家中,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5年6月12日,永定區紀委給予陳金娣黨內警告處分。
上杭縣臨江鎮東南社區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上杭縣臨江鎮東南社區違反相關規定超標準發放加班補貼。2015年6月7日,上杭縣臨江鎮紀委分別給予東南社區黨支部書記藍振能、主任李世標黨內警告處分。
武平縣教育工委副書記、教育工會主席魏國賢違規公務接待、公款送禮問題。2013年至2014年,魏國賢先后13次用縣教育工會經費違規接待與工會工作無關的廈門等地教師和客人,合計8657元。2013年,魏國賢先后兩次用縣教育工會經費購買土特產用于個人送禮,合計3350元。2015年7月29日,武平縣紀委給予魏國賢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其違規公務接待及公款送禮費用。
福建長汀國家糧食儲備庫主任李占斌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至2014年,長汀縣國家糧食儲備庫擠占成本費用,違規向職工發放各類福利補貼共計11.83萬元;2013年至2014年違規支付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費用合計5.05萬元。2015年5月24日,長汀縣紀委給予李占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該儲備庫清退違紀資金,并由縣糧食局撤銷李占斌長汀縣國家糧食儲備庫主任職務。
連城縣莒溪中心小學校長俞土昌違規購買掛歷、發放補貼問題。2013年,俞土昌用公款2660元購買掛歷進行發放。2013年底,俞土昌利用職務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賬方式,違規向莒溪中心小學行政人員發放補貼12920元。2015年1月19日,連城縣紀委給予俞土昌黨內警告處分,沒收違規發放補貼12920元,追繳俞土昌報銷掛歷款2660元。
漳平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林志堅、村鎮建設管理站站長陳添春違規報支差旅費用問題。林志堅、陳添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分別用公款報銷2014年3月15日至17日到成都參加培訓期間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1700元和2100元。2015年2月13日,漳平市紀委分別給予林志堅、陳添春黨內警告處分,追繳應由個人承擔的公款報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