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但是武平縣年青人饒某卻財迷心竅,為了滿足自己揮霍所用,把賊手伸向了自己的親叔叔。近日,武平縣法院公開審理這起盜竊案,被告人饒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原來,2014年2月22日,在廈門務工的饒某因手頭拮據急需用錢,向身邊朋友借用卻多次遭拒絕。窮途末路之下,突然想起住在武平老家的叔叔家中可能有錢,于是便駕駛著一輛租來的小型汽車,從廈門趕回到武平縣城家中。當日下午,饒某見叔叔家中無人,便偷偷地從后門溜進叔叔家的二樓臥室內,盜得其叔叔放置于該臥室衣櫥內的人民幣11150元。隨后,饒某又駕車返回了廈門,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被警方抓獲后,饒某對盜竊財物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饒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應酌情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盜竊親屬財物,主動退賠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諒解,還能積極預繳罰金,并具有坦白情節,可對被告人依法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通訊員 王發祥 彭海燕 王東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