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人介紹,江某認識了潘某,不到7個月即登記結婚。但婚后雙方長期分居,后潘某更是失聯多年,丈夫江某怒訴公堂。近日,龍巖市永定區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
據了解,江某于2002年10月在深圳朋友店中結識潘某,兩人相談甚歡,不久即確立戀人關系,并于次年3月登記結婚。
婚后,雙方分居內地、香港,只偶有來往于內地或香港共同生活,大多時間通過通訊工具聯絡感情。
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感情逐漸轉淡,通話時間也從半小時縮短到幾分鐘甚至幾十秒,2007年夫妻關系開始產生裂痕。
2008年下半年,潘某索性搬離了原來的住所,更換了電話號碼。此后江某再也無法聯系上潘某。(海峽導報記者康澤輝通訊員陳立烽張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