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菜攤上看見豆芽沒有根須,看上去也比往常鮮亮,則一定要警惕,這可能是經過“秘方”浸泡過的“毒豆芽”。1月8日,上杭法院以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且禁止被告人葛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2012年以來,被告人葛某在上杭縣臨城鎮家中生產綠豆芽過程中非法添加A粉、B粉、無根豆芽素,并將綠豆芽銷售給他人,后于2014年7月31日被上杭縣公安局查獲,現場提取綠豆芽樣品、A粉、B粉等物品,經鑒定,從被告人葛某處提取的A粉、無根豆芽素和綠豆芽樣品中檢出6-芐基腺嘌呤成分。經了解,這些毒豆芽銷往學校食堂、油炸糕攤販。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葛某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并銷售,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芐基腺嘌呤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長期攝入對人體有致癌、致畸形的作用。傳統方法發制的豆芽有根, 呈青白或奶白色,而用無根豆芽素等激素刺激過的豆芽顏色過白,而且不生根。市民在購買豆芽時,一定要認真鑒定,避免有毒食品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