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取更多煤款,私改過磅設備,遙控增加過磅煤炭稱重,最終案發,團伙落網。近日,武平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件,七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十一個月至十二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3年年初,邱某、羅某等人經事前商議,從林某處買煤后銷售給武平縣一家水泥有限公司,由林某負責運輸和結算煤款,并雇請吳某通過遙控器遙控他人事先秘密安裝在地磅秤上的電子設備,以增加運煤車過磅時煤炭重量顯示值的方式騙取水泥公司的煤款。同年4月7日至6月5日,按照邱某、羅某指使,吳某多次為林某的四部運煤車過磅時進行遙控,使得煤炭凈重虛增1966.3噸,非法獲取公司煤款122萬余元,另有5月25日至6月5日期間遙控增重的334.88噸、總價為22萬余元的煤款公司還未撥付。事后,所有煤款由羅某、邱某、林某等人分得。同年6月5日,吳某在水泥公司作案時被當場抓獲,并扣押作案白色遙控器一個。案發后,其團伙全部落網,而在武平公安立案偵查調查取證期間,運煤司機陳某等四人受林某指使,卻故意提供虛假證詞。
被告人邱某、羅某、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通過虛增煤炭重量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其中既遂計人民幣122.6萬余元,未遂計人民幣22.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等四人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幫他人隱匿罪證,其行為構成偽證罪,七名被告分別被一審法院判處十一個月至十二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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