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王岐山同志來龍巖調研時強調,要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對于這一從嚴治黨的創新成果,我們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踐之中。
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閩西理應先行。一方面,上呼下應,堅守擔當。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發揚“釘釘子”精神狠糾“四風”。例如,今年與去年相比,全市立案數上升23%,查處縣處級干部案件數上升160%,查處重要崗位一把手案件數上升138%,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人數上升67%、黨政紀處分人數上升181%。另一方面,敢為人先,星火燎原。針對普遍存在且社會反映強烈的領導干部把單位公款存儲到指定銀行,銀行則以各種方式“投桃報李”問題,率先在全市開展公款存儲中謀私逐利問題集中整治。基于對“腐敗問題始于不良習氣”客觀規律的認識,率先在全市黨員干部中廣泛開展糾正不良習氣樹立清風正氣活動。
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重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改變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狀況,必須綜合運用“四種形態”,既治“已病”,又治“未病”,病急治標、病緩治本,辨證施治、標本兼治。針對“已病”,我們堅持“刮骨療毒”,如在查辦永定區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窩案串案中,挖出包括永定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等3名處級干部在內的17名涉案人員。全市7個縣(市、區)查處包括財政局長、衛生局長、環保局長、交通運輸局長及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在內的10多名重要崗位一把手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針對“未病”,我們把紀律挺在前沿,提出要扶正祛邪、固本培元,制訂出臺《關于在全市黨員干部中糾正不良習氣樹立清風正氣的意見》,努力把陷在“灰色地帶”、困在“亞健康”狀態中的干部挽救回來,把蘊藏在黨員干部當中的正能量激發、釋放出來。
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必須夯實主體責任。今后紀委將更加主動作為,通過有效履行監督責任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狠抓壓力傳導。堅持市委常委帶隊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集體約談下級黨委、紀委班子成員,下發問題清單,督促抓好整改,并組織開展“回頭看”;開展縣(市、區)委書記向市紀委全會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并接受評議。堅持從嚴問責,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不正之風單位的領導干部實行“一案雙查”,追究相關責任。(作者系中共龍巖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