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中心城區市容環境秩序管理的指示精神,圍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總體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對曹溪路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1、曹溪路段:美食城天橋至樟柴樹并往南延伸至月山與東肖交界處,往東延伸至乘風路浮蔡村路口段,往西延伸至雙龍路萬達段。
2、應急消防通道:曹溪路中段晟龍、大唐世家2條東西向1條南北向應急消防通道。
3、曹溪農貿市場升級改造范圍:市場內55間店鋪及市場四周通道。
二、整治時間
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三、整治內容
1、嚴禁出店經營、占道經營
曹溪路、曹溪市場消防通道、大唐世家消防通道等嚴禁一切占道經營、占道作業及占道堆放物料。各商鋪所有商品一律入店,做到齊門售貨、規范經營。各經營業主自行配置垃圾、污水容器,嚴禁亂倒垃圾、亂潑污水,嚴格落實“門前三包”。
2、嚴禁夜市占道擺攤設點
嚴禁在曹溪路機動車道、人行道、綠化帶設置冷飲、燒烤、排檔、服裝、小炒等夜市攤點。
3、整治沿街店面市容秩序
拆除沿街店面違法廣告招牌,破舊遮陽雨篷;拆除違法搭蓋搭建,治理亂牽掛、亂晾曬、亂堆放現象。
4、整治車輛停放秩序
所有進入曹溪路機動車輛必須有序停放在劃定的泊車位內,車頭統一朝外。二輪摩托車和非機動車應整齊有序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臨時停車位內,不得影響行人正常通行,對亂停放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四、相關要求
1、希望廣大市民大力支持、積極配合整治行動,自覺參與。自覺遵守市容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糾正違法違章行為,并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2、違反市容管理規定的單位及個人請于規定時間內自行整改到位,門店商鋪做好“門前三包”,逾期不改者將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3、對阻礙整治執法行動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特此通告
龍巖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新 羅 區 人 民 政 府
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