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3日,福建省龍巖市公安局與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締結友好單位簽約儀式在京舉行,龍巖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張斌,北京市海淀區委常委、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局長尹燕京分別簽訂了《締結友好單位協議書》,龍巖市公安局派往海淀分局交流學習的首批8位民警正式獲得任命,這標志著兩地公安機關警務合作邁入實質性運作階段,翻開了兩地警務合作新的篇章。據了解,這是福建省首個與北京警方締結友好單位的設區市公安機關。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關于完善區域警務合作機制的部署和要求,促進區域警務工作交流,龍巖市公安局本著相互學習借鑒,努力打造國內一流警隊,實現公安工作健康持續發展的宗旨,積極與海淀分局溝通協調,雙方就締結友好單位達成一致意見。
據悉,根據龍巖市、海淀區兩地警方締結友好單位的協議精神,雙方同意建立交流互訪、干部交流、信息共享、辦案協作、安保協作、隊伍建設交流和重點幫扶、協調聯絡等機制。龍巖、海淀兩地公安機關將互派多個批次的民警前往對方單位交流學習,此次龍巖市公安局選派的8名民警將在海淀分局指揮、刑偵、治安、網安、教育訓練、派出所等多個警種部門跟班學習。兩地公安機關還就就建立戰略合作、長期協作關系,廣泛開展深層次、多領域的交流合作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