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亦菲頷首笑意盈盈
瓊瑤起訴于正抄襲一案的承辦法官曾解讀稱:“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不保護思想,這不僅是我國的法律規定,也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規則。最核心的是主題思想,一層一層的具體化,到一個什么程度屬于表達了,就屬于著作權能夠保護的要素了。”因此,簡單直接照搬文字的“低級抄襲”容易鑒定,但更高級的改頭換面就需要專業技術鑒定了。
在法律層面上,借鑒創意并不算抄襲。但對讀者、觀眾來說,這在情感上就有些難以接受了。因此唐七公子拿出《司法鑒定意見書》后,有律師指出其單方面委托機構出具的鑒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少網友也依然認為其涉嫌抄襲,只是抄襲得很聰明,指其“抄了《桃花債》的故事大綱,又從其他作品抄了很多故事情節,幾本書拼湊起來,從法律方面根本無法追究其責任”。
在文學、電影等藝術創作中,借鑒、模仿與抄襲之間往往就是一線之隔,在法律上進行認定也需要極繁瑣、極專業的技術鑒定,否則瓊瑤告于正也不用一告就是19個月了。但創作者一旦被釘在了抄襲的恥辱柱,想下來就很難了。想避開這攤渾水,唯有睜大眼睛、愛惜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