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日發布首批次通過注冊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過渡期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我國境內生產或向我國境內出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依法取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并在標簽和說明書中標注注冊號。
《公告》還指出,在我國境內生產或向我國境內出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可在我國境內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11月21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目錄信息,共批準兩家企業3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這是繼2016年7月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后,首批通過注冊的產品發布。
9月6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總局關于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試行)(2017修訂版)》、《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穩定性研究要求(試行)(2017修訂版)》的公告(2017年第108號)”,這意味著此前市場上一些打著擦邊球的“特配食品”將必須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