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市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住房、收入新政,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今年來,針對大學畢業生留漢創業就業反映強烈的問題,省委副書記、市委書記陳一新提出,要圍繞打造“大學生最友好城市”,進一步創新政策舉措,讓留漢大學畢業生能就業、易創業、快落戶、好安居,確保5年留下100萬大學生。
要重點解決好三大問題:落戶上,實行大學畢業生落戶與就業創業政策全脫鉤,確保大學畢業生落戶零門檻;住房上,加快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求提供更多的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收入上,確保大學畢業生留漢工作收入不低于全國主要中心城市平均水平。為此,有關部門進行反復調研,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具體研究解決方案和政策舉措,推進深化落實。
大學畢業生落戶、住房、收入三個專項政策是如何出臺的?大學畢業生在漢落戶政策有什么新的突破?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請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記者就這些重大政策出臺公眾關注的一系列問題,采訪了武漢市政府新聞發言人。
問:為什么出臺大學畢業生落戶、住房、收入專項新政策?
答:為深入實施“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工程”,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支持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的若干政策措施》。該《若干政策措施》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普遍好評。截至今年9月底,大學畢業生在漢落戶比去年同期增長311%。
同時,有關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讓留漢大學畢業生能就業、易創業、快落戶、好安居,把武漢打造成“大學生最友好城市”的要求,及時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并圍繞大學畢業生“落戶”“住房”“收入”等方面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深化的具體措施建議,形成了印發的三個專項政策。出臺這三個專項政策,目的是進一步敞開大學畢業生落戶大門、完善大學畢業生住房保障體系、提升大學畢業生留漢工作收入水平,把武漢打造成更具吸引力和競爭力的“青年之城、夢想之城、創新之城、活力之城”,為全國探索“人才引領創新、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問:此次推出的《關于進一步放寬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試行政策的通知》有何新突破?
答:今年來,我市一直在積極探索“門檻最低、手續最簡、機制最活”的系統化戶籍改革新模式。此次新突破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放寬年齡限制條件。博士、碩士研究生畢業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專科學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年齡不滿40周歲。
二是取消擇業期限制條件。不再按畢業3年內和超過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設置不同的限制條件。
三是取消就業創業限制條件。落戶與就業創業政策“全脫鉤”,就業的取消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創業的取消營業執照和半年以上繳稅證明等材料。
問:出臺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實施意見的現實意義有哪些?
答:推進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建設,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制度改革重要論述的實際行動,是實現“5年留下100萬大學生”這一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撐。建設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是實現大學畢業生安居樂業的實事,是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事,是培育城市未來重要競爭力的要事。
建設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讓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租到租賃房(如屬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場價的30%),不是要政府買單,更不是簡單的補助補貼,而是通過創新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綜合運用金融、土地、投資、減費等舉措,向改革和市場要效益,積極探索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武漢樣本”,將有利于武漢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出臺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實施意見,是在制度層面上建立“租購并舉”的大學畢業生住房保障體系,將會讓大學畢業生在武漢能就業、易創業、快落戶、好安居。
問:有什么措施確保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租到租賃房(如屬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場價的30%)?
答:讓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租到租賃房(如屬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場價的30%),不是要政府買單,更不是簡單的補助補貼,而是通過創新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企業開發建設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大學畢業生租賃和購置成本。
一是綜合運用金融、土地、投資、減費等多種舉措,向改革和市場要效益,降低大學生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本;
二是鼓勵有實力、有社會責任感的市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作為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供給主體,鼓勵引導從“做產業”變為“做事業”,從要經濟效益變為要社會效益;
三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開發和銷售模式,推行共享廚房、共享洗衣房、共享客廳等共享模式,鼓勵企業拓展市場運營增值空間;
四是堅持新建、配建、改建并重,通過建設“長江青年城”、開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試行共有產權房等舉措,加大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
問:申請租購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申請安居房的條件是,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擁有武漢市戶籍,在我市創業就業滿1年,家庭(未婚大學畢業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學畢業生的家庭是指大學畢業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3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可申請購買1套大學畢業生安居房。
申請租賃房的條件是,畢業3年內的大學生,擁有武漢市戶籍,家庭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大學畢業生租賃房。
問: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答:大學畢業生租賃房租賃期為3年,最多可延長2年。購買商品房或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后,應退出大學畢業生租賃房。
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確需出售的,完全產權大學畢業生安居房由原出售人按屆時市場價80%回購;共有產權大學畢業生安居房,由共有權人按產權比例以屆時市場價80%回購。
對弄虛作假、轉租轉借、違規經營等行為,給予嚴肅處理,取消其租住、購買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資格,并將違規行為記入個人信用管理系統。
問: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的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答:制定我市大學畢業生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總體上把握了依法依規、合理引導、適度可行、競爭優勢四個原則。綜合考慮了我市經濟發展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大學畢業生薪酬水平、城市生活成本、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經過科學測算并廣泛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后,確定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為:大學專科生4萬元、大學本科生5萬元、碩士研究生6萬元、博士研究生8萬元。
調查顯示,實際薪酬水平與受教育程度成正相關關系,這是我們制定最低年薪標準的重要依據。同時,大學畢業生最低年薪標準是指導性標準,用人單位可根據大學畢業生的實際工作能力給予合理的薪酬。
此次出臺的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總體水平在同類城市中位居前列,同時遠高于全市最低月薪工資標準1750元。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中,大學專科生年薪是武漢市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的近2倍,博士研究生達到近4倍。
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由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聯合向社會公開發布,實行動態調整,原則上隨社會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發布。
問: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適用于在武漢地區初次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大學專科生、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用人單位主要包括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大學畢業生在試用期滿后的最低年薪項目包括每月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和獎金等貨幣化收入。上述收入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不包括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
問:如何推動落實大學畢業生在漢工作指導性最低年薪標準?
答:一是加強宣傳形成良好氛圍。全面廣泛準確進行政策宣傳和解讀,倡議推動用人單位積極執行最低年薪標準,促進大學畢業生留漢就業。
二是支持市屬企業作出表率。市屬國有企業在積極吸納大學畢業生就業的同時,將會率先執行最低年薪標準,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據市工商聯、市總工會了解,一批骨干民營企業和知名外資企業也會積極為大學畢業生提供高水平薪酬。
三是進一步加大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工作力度。在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中突出有關薪酬水平的條款,增加用人單位對員工給付薪酬的約束力。(楚天都市報記者郭文杰 通訊員武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