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3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9月是秋高氣爽的好時節,也是一個溫暖的季節,因為對于廣大消費者來說,是聽到“質量”這個詞頻率最多的月份。今年9月是我國第40個“質量月”,由國家質檢總局、中宣部、發改委等部門開展的2017年全國“質量月”活動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地進行。說到“質量”,它不是一個空洞的詞,無論是商品質量,還是服務質量,可以說質量問題無處不在,它直接關系到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體驗。
據了解,世界上第一個全國質量月活動起源于日本,日本在1960年11月份舉行第一次質量月活動,1988年10月,美國也開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國質量月活動。可見質量月是全世界開展的一個活動,全世界對于質量都非常關注。
經濟之聲:今年我們的質量月主題是“邁向質量時代,建設質量強國。”怎么理解這個主題?
蘆云:“這個主題特別好。我們是一個生產的大國,但是不是一個質量的強國?從國家整體的法律法規,包括政策導向來講,實際現在都在重視和加強質量的監管。我們的《消法》、《食品安全法》所建立的處罰性賠償制度,實際就是為了通過法律制度的完善去倒逼企業完善質量,提高服務。所以把質量放在第一要務上非常有必要,把質量提高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體現了我們國家對于產品服務質量的重視,同時也切實關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起居,因此意義非常重要。”
經濟之聲:據了解,財政部有一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對于提升質量起到一個什么樣的作用?
趙舒杰:“這個《辦法》是財政部出臺的一個規范性文件,引導整個社會拋棄以前那種最低價中標的方式,走向合理報價,這個合理報價實際也是為了提升質量,也是打造質量強國的一個方式。按照這個規定的要求,投標人如果不能證明其報價的合理性,憑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的投標管理,這對有效提升質量非常關鍵。”
作為政府監管的重要手段,抽查檢驗對提升產品質量水平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年來,全國各級工商部門陸續公布了一批批民生商品、熱門商品的質量抽檢結果,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比如,今年初,國家工商總局針對消費者關注的涂料商品,委托福建、云南兩省工商部門開展了質量抽檢。共抽檢樣品213批次,檢出不合格5批次,涉及雙高、Henkel、易美家、金師傅4個標稱品牌。
去年9月,湖北省工商局公布兒童用品商品質量抽檢結果,標稱商標為“巴布豆”等53批次童裝、童鞋不合格;去年9月底,廣東省工商局公布電動自行車商品質量抽檢結果,標稱商標為“愛瑪”“載重王”等31款樣品不合格;去年12月底,江蘇省工商局公布了孕婦防電磁服商品質量抽檢結果,標稱商標為“添香”等24批次樣品不合格。
經濟之聲:質檢部門把這些抽查結果、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它的意義在哪里?
蘆云:“質監部門主動將這些問題產品、問題服務公示出來,一方面會引到消費者去關注,如果發現這樣的問題產品就會不再去購買,或者即使購買了,后續會有相應的維權手段;另一個方面,其實這種公示也會逼迫企業進行相應的整改或者完善,甚至要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以及法律的制裁。這樣以來,從行政監管的手段把好監管的這道大門,讓消費者和經營者的信息更加平等和匹配。我覺得,如果能夠建立這樣一種長效的機制,其實對于整個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會有非常大的積極作用。”
經濟之聲:當今,網購非常普遍,以往節目中對于網上購買的一些商品的質量問題有過不少探討,現在《消法》修訂以后,對于網購的保障更多了,是不是?
蘆云:“是的。《消法》專門規定了平臺的責任,要求必須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姓名、有效地址、聯系方式,如果不提供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且規定,如果平臺已經明確知道某個經營者在平臺上侵犯消費者的權益,比如虛假宣傳、欺詐,這時如果不去制止,則要承擔跟經營者同等的連帶責任。”
經濟之聲:在日常生活中,怎么樣提高消費者的質量意識?
蘆云:“現在的消費者已經逐漸趨于理性,有些消費者在選購商品的時候非常在乎品牌和質量。在這種情況下,經營者就更加應當把質量、誠信放在首位,否則接下來的日子不會太好過。而且現在對于不誠信經營的經營者都會記入企業信用名錄,記入之后,影響的不止是其將來的經營情況,甚至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在將來的一些經營活動都會受到一些影響。所以可以通過這種信用體系的建立,讓這只無形的手加強經營者合法經營的意識。對于消費者而言,要盡可能的了解和利用國家出臺的這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