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福利有標準 職工福利莫“濫發”
“八個嚴禁”深度剖析之五——濫發節日福利
再過幾天就是中秋節了。“八項規定”下的傳統佳節,單位能不能給員工發幾個月餅作為節日福利?為什么一些單位發“節日福利”卻違反了紀律?中秋月餅到底能不能發?節日福利到底該怎么發?中央有紀律、員工有期待。哪些節日福利可以有?昨日,市紀委相關負責人繼續深度剖析“八個嚴禁”,解讀怎么發節日福利才符合規定,同時告誡大家:濫發節日福利將受嚴懲。(推薦:2017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安排)
剖析
逢年過節,給單位干部職工發些慰問品,為什么會有發不發的糾結?哪些行為屬于濫發節日福利?“在正常職工福利中非正常的部分就屬于濫發的節日福利。”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說。
那么,什么屬于非正常福利呢?相關負責人繼續分析說:“1、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2、違規濫發津貼、補貼、獎金;3、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4、違規設立“小金庫”;5、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6、截留、挪用工會經費;7、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8、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去年7月,全國總工會下發了《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表示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今年1月,全總又發布了補充通知,對“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做了進一步解釋——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在傳統節假日外發員工福利或者在傳統佳節給員工發放不屬于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及生活用品的行為,也違反了相關規定。”相關負責人介紹道,四川省總工會今年也印發了《關于貫徹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要求有關基層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國家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年均總額要控制在1500元以內。“過個節就上千上萬地發福利,顯然就不符合規定了。”
“有些單位領導認為,把錢花在了干部職工身上,福利都發給干部職工了,并沒有給自己用,不會違反紀律。這種認識是錯誤的。”相關負責人說,如果違規用公款發福利,首先就是犯了將公款挪作它用的錯誤;發放高價、奢華的節日禮物,明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同時,所發福利遠遠超出相關規定的要求也不允許。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通報,1-7月,全國共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2929起,處理人數4101人,其中303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受處分人數在所有違紀類型中排名第一。“傳統佳日更是這類問題的易發高發期,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視,時刻把紀律挺在前面、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繃緊‘四風’這根弦,千萬不要踩了‘紅線’,‘栽了跟頭’。”
黨紀條規點擊
1.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
(三)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的;
(十一)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的。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二十六條 在財經方面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案件回放
2015年,雙流縣委黨校利用“五一”節之機,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以工會會員2015年度國家法定節假日慰問和生日慰問的名義一次性發放1500元/人共31500元的購物卡,違反了基層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國家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均總額控制在1500元以內的規定;以補發工會會員2014年度國家法定節假日慰問和生日慰問的名義一次性發放25500元購物卡違反了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的規定。5月22日,雙流縣紀委決定,給予該校黨委委員、副校長、工會主席祝剛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該校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校長吳進誡勉談話。
點評
這個在“五一”節發福利的案例錯在哪里?“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以工會會員2015年度國家法定節假日慰問和生日慰問的名義一次性發放1500元/人共31500元的購物卡”這個行為,就違反了基層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國家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年均總額控制在1500元以內的規定。相關負責人說,他們還以補發工會會員2014年度國家法定節假日慰問和生日慰問的名義發放購物卡,也違反了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的規定。
根據全國總工會的相關要求,基層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其“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關于“少量”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基層工會組織可以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的慰問,基層工會可以向會員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領取蛋糕券。
根據四川省總工會印發的《關于貫徹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國家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慰問品和對會員本人的生日慰問,每位會員年均總額控制在1500元以內。1500元則包括元旦、春節等法定節假日的錢與物在內的總額,生日蛋糕、月餅、粽子等傳統節日用品都可以發放,但全年福利支出,總額應不超過1500元。(記者 王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