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據記者統計,截至8月15日,共有八個省(市區)公布地方政府性債務賬單,其中,海南省政府債務率最高,負有償還責任和擔保責任的債務占綜合財力的比重為93.18%,接近100%的國際警戒線。
根據審計署今年6月27日公布的審計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10.7萬億元。此后,海南、吉林、重慶、北京、寧夏、廣西、山東、河南等八省(市區)在2010年省級(市級)預算執行審計報告中公布本地政府債務余額。
八省(市區)中,僅有山東和廣西的狹義債務率低于全國整體水平的52.25%(即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占地方綜合財力的比重),如果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8省(市區)中僅有山東的債務率低于全國水平,其他省(市區)債務率均偏高。
重慶市僅對下轄40個區縣政府債務進行審計,不包括市一級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結果顯示,40個區縣政府債務總額為2159億元,其中有11個區縣債務率高于100%、償債率高于20%,償債壓力較大,債務風險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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