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消費者協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共同評選的“2018年十大消費侵權事件”,今天揭曉。
“2018年十大消費侵權事件”分別是:
①長春長生疫苗事件受到最嚴厲處罰;
②權健然健涉嫌傳銷夸大宣傳,保健品行業頑疾整治難;
③ofo小黃車退押金難,共享單車經營不善消費者買單;
④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挑戰安全底線;
⑤一塊臟抹布揭開五星級酒店衛生亂象;
⑥農村里的山寨貨;
⑦“大數據殺熟”多領域多平臺泛濫;
⑧網絡訂機票收取高額退票費;
⑨預付式消費現“套路貸”;
⑩個人信息被兜售,互聯網用戶在 “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