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業內人士稱,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向商業銀行發出金融風險提示,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個貸管理,謹慎發放個人消費貸款。更有深圳金融人士稱確實已經有銀行準備將消費貸30年期限縮短至5年。分析稱,此舉是為了避免大規模的消費貸流向房地產市場,成為“變相”的首付貸。
近日,深圳某家銀行內部人士發出一張截圖,表示該銀行收到“關于落實人民銀行《金融風險提示》的通知”:
1、除個人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助學貸款以外的其他個人消費貸款(包括房商通、抵質押額度貸款等),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2、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產抵押(二次抵押)發放個人消費貸款,上述要求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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