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1月23日電 日前,有媒體報道,211、985重點高校湖南大學2014年接收17名2013級外校研究生轉入該校就讀。記者23日獨家獲悉,湖南大學決定撤銷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所作出的同意2013級17名外校碩士研究生轉入該校的決定。》》》詳情:湖南大學撤銷外校研究生入校就讀
21日,湖南大學被曝一次性接收來自湘潭大學、吉首大學、湖南科技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農業大學等6所高校17名碩士研究生轉入該校就讀。
1月23日,一名學生在湖南大學校門前駐足拍照。日前,有媒體報道,211、985重點高校湖南大學2014年接收17名2013級外校研究生轉入該校就讀。記者23日獨家獲悉,湖南大學決定撤銷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所作出的同意2013級17名外校碩士研究生轉入該校的決定。新華社記者 龍弘濤 攝
圖為湖南大學南校區體育場(1月23日攝)。日前,有媒體報道,211、985重點高校湖南大學2014年接收17名2013級外校研究生轉入該校就讀。記者23日獨家獲悉,湖南大學決定撤銷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所作出的同意2013級17名外校碩士研究生轉入該校的決定。新華社記者 龍弘濤 攝
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明確: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公眾質疑,規定中為“特殊困難”學生而開的研究生轉學“口子”,實踐中演變為各種各樣的酌情因素。對此,湖南大學緊急成立調查組對研究生資料進行復核調查。
湖南大學23日通報:“經初步調查核實,在2013級17名外校碩士研究生的轉學過程中,盡管我校遵守了相關轉學程序,但是,在審核過程中,確實存在對教育部21號令《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19條中 特殊困難 的規定把關不嚴等問題。”
經湖南大學研究,撤銷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所作出的同意2013級17名外校碩士研究生轉入該校的決定,按相關程序辦理。同時,決定啟動相關責任追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