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貿區負面清單先拷貝上海自貿區2014版,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方面或與上海重疊
一名參與天津自貿區申報工作的官員向澎湃新聞透露,天津自貿區的負面清單很可能和上海自貿區相同,“如果批得快,應該就是用上海自貿區2014版的負面清單。”
與負面清單同步,天津自貿區也在著手醞釀擴大開放措施。》》》相關:天津自貿區規劃圖
天津自貿區負面清單
天津濱海新區一名基層官員透露,天津自貿區會在服務貿易開放上做許多探索,“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方面,和上海自貿區可能會有重疊,但不會完全照搬。”
經過一年多的發展,上海自貿區已經針對外資,推出了總計54條擴大開放措施,其中大部分為服務業領域,也有部分是制造業和建筑業領域。
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2014版全文:
今天凌晨,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4年修訂)》。新版的負面清單特別管理措施共計139條,比2013版減少了51條。在139條中,限制性措施110條,禁止性措施29條。
該名單以國務院批準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措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等為依據,列明上海自貿區內對外商投資項目和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采取的與國民待遇等不符的準入措施。負面清單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代碼》(2011年版)分類編制,包括18個行業門類。S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T國際組織2個行業門類不適用負面清單。
據上海市政府說明,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管理原則,外商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實行備案管理。對負面清單之內的領域,外商投資項目實行核準制(國務院規定對外商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的除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實行審批管理。
除列明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禁止(限制)外商投資國家以及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限制)的產業,禁止外商投資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的項目,禁止從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經營活動。
自貿試驗區內的外資并購、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境外投資者以其持有的中國境內企業股權出資,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涉及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投資者在自貿試驗區內投資參照負面清單執行。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其后續《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我國簽署的自貿協定中適用于自貿試驗區并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有更優惠的開放措施的,按照相關協議或協定的規定執行。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自貿試驗區發展需要,負面清單將適時調整。
名詞解釋: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即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也稱投資領域的“黑名單”。"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規定哪些經濟領域不開放,除了清單上的禁區,其他行業、領域和經濟活動都許可。這種模式的好處是讓外資企業可以對照這個清單實行自檢,對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進行整改,從而提高外資進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國,對外資進入目前依然實行政府審批制,這使外資企業很不適應,常常在審批過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資進入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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