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
其實(shí)連5千元“小錢”也不放過
4月14日,在連續(xù)兩日的庭審中,檢察機(jī)關(guān)指控,劉漢為幫助德陽市商業(yè)銀行董事長李某的親戚黃某某奪得采砂權(quán),給劉維打電話,通過劉維的影響,使黃某某一次舉牌便以280萬元的價格奪得該河段的采砂權(quán)。
劉漢辯解說,“你們(指公訴人)把我貶得這么低?(我會)為了一個砂場幾百萬元去做違法犯罪的事嗎?你們把我劉漢看得這么可憐嗎?”
15日,劉漢為了證明自己不會為了區(qū)區(qū)幾十萬、幾百萬元的抽頭漁利去開設(shè)賭場,進(jìn)一步陳述其“金錢觀”:“我在這些地方和朋友們玩牌,每次輸贏幾十萬上百萬,這些錢對別人來說可能是大錢,但對我來說是小錢,我是一個企業(yè)家,我要臉的!我會為了那幾十萬元錢開設(shè)賭場?”
為了辯解自己不會在乎“小錢”,他還舉例說,有一次他陪朋友的朋友玩牌,因?yàn)閷Ψ胶攘司疲麤]有喝酒,那晚恰恰是他贏了,就跟對方說“今天晚上的都不作數(shù)。”“那是上千萬塊錢,因?yàn)閯e人是喝了酒的,我是清醒的,如果要了別人的錢,傳出去,別人會覺得我在欺負(fù)他,認(rèn)為我打假牌贏他們的錢。我把自己的名譽(y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錢是什么東西?”
那么,劉漢真如他所說的那樣不在乎這些“小錢”嗎?
公訴人出示了劉漢的保鏢王雷、桓立柱、司機(jī)劉小東(另案處理)及一同玩牌的朱某某、劉某某、溫某某等多人的供述及證言,證明劉漢在賭博過程中,多次安排王雷、劉小東每次從劉漢處拿200萬元左右的現(xiàn)金,以每10萬元抽頭5000元的方式放貸,從中漁利100余萬元并交給劉漢的事實(shí)。王雷、劉小東還在筆錄中證實(shí),有一次他們私自從中抽頭1萬元,遭到劉漢責(zé)罵。
劉漢法庭上對前妻哭訴
最最最對不起的就是你
4月16日上午,法庭安排另案犯罪嫌疑人楊某出庭作證。現(xiàn)年37歲的楊某是劉漢的前妻,大專文化程度,從1997年到去年,與劉漢共同生活了16年。
面對楊某,劉漢未語淚先流,許久,他才哽咽著問道:“他們起訴你什么罪?”
楊某回答說:“不知道,還沒起訴。”
劉漢馬上提高聲音又問道:“他們起訴你什么罪都不知道嗎?”
楊某回答說:“可能是窩藏吧。”
聽到楊某的回答,劉漢哭出聲來說:“我覺得最最最對不起的就是你!”
在楊某被帶離法庭的時候,劉漢淚流滿面對楊某說:“我很對不起你,你不要不理我,你要好好帶我們的小孩,把媽媽照顧好……”
在被法警帶離法庭的過程中,楊某一直扭頭回望被告席上的劉漢,流著淚回答說:“家里的事情你放心,我出去后一定會把小孩好好撫養(yǎng)成人,把媽媽照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