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紀委監委關于4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加強警示教育,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樹牢紀法意識,持續鞏固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專項治理成效,現將查處的4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七星街鎮原黨委委員、統戰委員、二級主任科員嚴聰醉酒駕駛問題。2024年11月23日,嚴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2025年4月14日,新化縣人民檢察院對嚴聰作出不起訴決定。2025年7月,嚴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銷其一切職務)、政務撤職(由二級主任科員降為四級主任科員)處分。
2
安平鎮文化站站長王志醉酒駕駛問題。2025年1月4日,王志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2025年1月9日,王志被公安機關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025年6月,王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郭文斌醉酒駕駛問題。2025年4月19日,郭文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2025年4月24日,郭文斌被公安機關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025年6月,郭文斌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4
斗笠山鎮石壩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定補干部邵進才醉酒駕駛問題。2024年7月1日,邵進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2024年8月18日,邵進才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漣源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2025年1月,邵進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解聘村定補干部。
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敗壞黨風政風、影響社風民風,必須堅決遏制、從嚴懲處。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市個別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仍然心存僥幸、紀法意識淡薄。全市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鑒、汲取教訓,自覺增強紀法意識、克服僥幸思想,牢守紀律紅線和法律底線,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各級黨組織要堅決扛牢作風建設主體責任,以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為契機,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念好“緊箍咒”、常亮“警示燈”,從源頭防范酒駕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公安機關要加強查處打擊力度,常態長效開展治理行動,第一時間查清人員身份和違法情形,及時移送問題線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深化專項治理,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問題嚴查快處,堅持風腐同查同治,深挖細查背后的違規吃喝、利益輸送等問題,堅決斬斷由風及腐利益鏈條,推動我市黨風政風、社風民風持續向好。
來源:清廉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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