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規2013全文細則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12種交通違規行為之一,一次扣3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解讀: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以后大家遇到人行橫道,還是停車算了);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行人的(記住,轉彎讓直行)。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講解:在行車道或應急車道上超車,在超車道上龜速行車的都是重罰對象。
(七)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 標線指示的;
講解:駛入有禁行標志的路段(這個一般都是腦殼搭鐵的人才去做); 城市道路中不按規定越線、逆行的(喜歡壓雙黃線的朋友們,注意了!)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2013交通法新規定扣3分講解:遇到右轉路口時,未讓來車先行的(解釋一下:也就是你要右轉,但是對面來車方向也要轉進這個路口,他是左轉進入,那么就必須讓別個;同樣,如果你是要左轉,就有優先轉入權)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最新交通法規知識:2013公安部123號令中,并沒有副駕不系安全帶的扣分規定。按現行的處罰規定,副駕駛乘客不系安全帶,并且目前針對副駕駛位的乘客不作年齡方面的限制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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