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12月11日消息,曾是一名公安局長,如今卻與罪犯關押在一起;身為執法人員,卻在利益面前變成了“法盲”;“兄弟”聯手賺“外快”,最終卻雙雙進班房……11日,杭州市紀委官方網站杭州廉政網披露了杭州市城管委原副主任趙野松貪腐案件細節。
據杭州廉政網消息,經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到2014年間,趙野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80余萬元。2016年7月22日,趙野松因犯受賄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10萬元。
2015年9月1日,杭州西湖法院10號大法庭,杭州市城管委原副主任趙野松受賄一案在這里開庭審理。
利用職務便利謀利受賄
趙野松的工作經歷十分豐富,曾歷任杭州市公安局后勤處處長、上城區公安分局局長、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后轉任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并于2014年提前退休。根據檢察機關的起訴,趙野松的主要受賄行為,基本上涵蓋了他整個領導崗位生涯。
據悉,2002年,杭州某報社記者范某找到時任市公安局后勤處處長的趙野松,希望他幫忙申請一套定向經濟適用房。
趙野松在明知范某沒有購房資格的情況下,仍收下了范某的申購材料,并積極幫她跟主管部門——杭州市居住區發展中心協調。最終,范某繞過了登記、搖號等正常程序,低價申購了一套位于杭州近江三園的經濟適用房,面積183平方米。
住房條件并不困難的范某在拿到房子后,立即出手,賺取了31萬元差價。為了感謝趙野松的幫忙,范某將11萬元打到了趙野松姐姐的銀行賬戶。
房產交易催生腐敗惡果
2003年,趙野松被提拔為上城區區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長。2004年下半年,房地產開發商黃某托關系找到趙野松,希望其幫忙尋找離家出走的女兒。趙野松立即指派轄區內的派出所幫助尋找,最終將女孩成功找回。有困難找警察,是社會對警察的高度信任,警察為民辦實事,本是職責所在,但這件事,卻在趙野松的心里埋下了一顆利益交換的種子。
2008年,杭州房價飛漲,趙野松看到了賺錢的機會,到處物色合適的房源。這時,黃某公司開發的一處地處鬧市的公寓進入了趙野松的視野。于是趙野松找到黃某,想要些優惠,但是該樓盤早已銷售完畢,只留了一套內部房。
礙于趙野松的身份,再加上他曾經幫過自己的忙,黃某便把這套僅剩的房子賣給趙野松,購買價格為四年前該樓盤的開盤價,每平方米16000元。為了掩人耳目,趙野松以姐姐的名義購買了這套房子。經鑒定,該套房子2008年的市場價為每平方米26800余元,差價超過了一萬元一平方。
趙野松反思:“那時,社會上一些人熱衷于炒房。我也要趕潮流,享樂主義在我腦子里扎根。”
貪腐之路漸行漸遠
彼時的趙野松在利益的驅使下放棄了底線,疏遠了同學圈、同事圈和朋友圈,走進了利益圈。在他的身邊,聚集了各式各樣的生意人、老板。酒店老板湯某就是其中一個。
那時候湯某在上城區開酒店,會經常邀請領導到他們飯店吃飯,與趙野松走得很近。2011年,湯某的酒店要裝修,他找到趙野松,希望其幫忙聯系解決裝修和經營中的一些問題,趙野松都逐一搞定。為了表示感謝,湯某先后兩次以趙野松女兒出國留學等名義,送給趙野松美元、港幣,共計折合人民幣9萬余元。
此外,2012年下半年,趙野松讓其戰友宮某出面和海外海汽車城負責人洽談,希望獲得汽車城相關商鋪的租賃經營權。因為趙野松在擔任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給海外海公司提供過幫助,該負責人就答應了趙野松的要求。此后,趙野松順利取得了一個位置較好的展位,并在未辦理任何租賃手續及未支付租賃費的情況下,又讓宮某找好下家轉讓了展位。就這樣,他們沒花費一分錢,就賺取了100萬元的差價。
“是利益使我昏了頭,讓我成為了法盲。”趙野松表示,他用來衡量自己的尺子用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