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接受李克辭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議案》,接受李克辭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李克辭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備案。
此前,李克已調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李克同志簡歷:
李克,男,1956年12月生,廣西扶綏縣人。壯族。在職研究生學歷,博士。197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0月參加工作。
歷任廣西自治區扶綏縣插隊知青大隊干部。廣西自治區扶綏縣團委干事,渠舊公社黨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團縣委副書記。共青團廣西自治區委副科級干事,文體部(籌)負責人。共青團廣西自治區南寧地委書記。廣西自治區崇左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廣西自治區百色地委副書記、行署副專員、專員、書記。
1995.12 歷任廣西自治區黨委常委、百色地委書記、行署專員、北海市委書記、南寧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1.06 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
2006.01 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16.04 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副書記
第十五、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八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