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而易見,治理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光靠中央抓絕對不夠,必須一級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真正把從嚴治黨落實到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對于這一要求,各省區市責任主體認識一致。
“對大案要案要重拳出擊,對‘蒼蠅式’腐敗也要堅決查辦,哪些領域問題多,就重點整治哪些領域,群眾最痛恨什么問題,就堅決查處什么問題。”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態度明確。
為避免責任落實中的衰減,防止“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8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區開展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
據了解,這次為期9個月的專項工作從2015年9月起到2016年6月止,分動員排查、集中查處、鞏固提升3個階段。力求通過全面排查一批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線索,嚴肅查處一批重點案件,集中通報一批典型案例,著力解決一批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讓群眾看到、體會到、享受到全面從嚴治黨成果。
除了開展專項行動,各地黨委、紀委還結合實際積極采取多種措施治理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
有的地方將之列為落實“兩個責任”的“規定動作”,重點加以部署。四川省委及本省20個市(州)黨委,把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列入黨委主體責任清單,該省馬邊彝族自治縣還將糾“四風”、反腐敗工作項目化、分值化,嚴格考核;吉林省紀委將“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納入今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五項重點任務之一;福建省紀委專門下發通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具體責任,強調要把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當前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