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9月14日消息(記者柴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本來應該于本月(9月)1號開始執行的新的個人所得稅法波瀾不斷。按照新法規定,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但天津武清、河北唐山等部分地區并沒有完全執行新規,一些稅務部門仍然按2000元起征個稅。個中是否存在隱情?多征繳的稅款又該如何處理?
按照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的權威解釋,9月份領取的工資都應該按照3500元的起征點進行征收。但對于部分地區沒有如期提高個稅起征點的質疑,一些地方的稅務部門的解釋是,由于軟件沒有升級更新,只能先按2000元起征個稅。比如據報道,上海市一家公司的財務主管介紹說,9月份工資按2000元起征個稅,是由于上海市地稅局的軟件和平臺沒有跟上新個稅法實施完成更新。在廈門,也面臨著類似的狀況,由于軟件沒有升級,不能適應新個稅法的網上報稅的操作。
系統跟不上看似是一個合理的解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關于新舊個稅法的銜接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在9月1號前就已經有了明確解釋,這就是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6號公告。為保證新舊個稅起征點的無縫銜接,國家稅務總局曾多次發文,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認真貫徹執行相關規定,切實優化納稅服務。一些法律人士就指出,稅收關系到公眾的錢袋子,更關涉公民權益。一些地方稅務部門遲緩上調個稅起征點的做法,涉嫌構成對公民權益的侵犯。華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天永就表示,相關地區和部門應該立即糾正錯誤,對多繳的稅款,稅務機關應該退回。他同時表示,退回稅款有兩種途徑,第一是通過協商后,稅務機關直接退還稅款給單位;第二是當前多繳的稅款抵扣下月應繳個稅稅款。多繳稅款如何返回,理應有個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