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7日訊 地方政府不能舉債、除涉密外預決算都應及時公開、嚴格限制勞務派遣用工、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證有效期最短90天、每年農歷九月初九(重陽節)為老年節……昨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了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出入境管理法草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等,部分草案新規定密切關系社會熱點。
全國地方債,總額超十萬億
針對部分地方政府債務上升的情況,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在會上表示,一些常委委員、部門和專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債務急劇上升達十萬多億元,帶來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地方應嚴格遵循編制預算不列赤字的原則,對地方債務應從嚴規范。
據此,修正案草案刪除了一審稿中關于地方政府舉債的規定,明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預算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只有法律或國務院規定才可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代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除涉密外,各級預決算應及時公開
為增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預算法修正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不得隱瞞、少列政府收入,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和預算收入的依據。
根據草案規定,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除外。各級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總預算、預算調整、決算的公開。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預算、決算的公開。預算、預算調整、決算公開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010年,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已占中央財政總支出的66.9%,對于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財政轉移支付分為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包括不指定專項用途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經國務院批轉設立,用于辦理特定事物的專項轉移支付。
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證有效期擬縮短至90天
前段時間,各地清理“三非”外國人的消息吸引了眾多關注的目光。昨日上午審議的出入境管理法草案規定,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90日。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柏林說,有的常委委員提出,有的外國人來華短期工作,期限經常在半年以下,對于這類來華短期工作的外國人,按照現行管理制度,可以簽發有效期短于180天的居留證件,這種做法比較符合實際情況。
法律委員會經同外事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研究,建議對工作類居留證件有效期的最短時限規定為90日,將這一款修改為:“外國人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180日,最長為5年,但是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最短為90日。”
勞務派遣用工,擬同工同酬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勞務派遣濫用的現象,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嚴格限制勞務派遣用工崗位范圍,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現行勞動合同法是2007年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在會上表示,當前勞務派遣用工存在的突出問題包括勞務派遣單位過多過濫,經營不規范,許多用工單位長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有的用工單位甚至把勞務派遣作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問題比較突出等。
同工同酬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原則。為切實維護這一原則,草案增加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以及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同工同酬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