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25日訊 近日,四川宜賓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宜賓機場將搬遷并命名為“宜賓五糧液機場”。消息一出,立即受到關注,當地回應稱,宜賓機場更名是經過立項批準的,將帶動整個宜賓經濟更上新的臺階,而且這也非國內首家以企業命名的機場,去年貴州就以茅臺命名機場并開工修建。(見本報今日N4版)
對此,網友調侃說,“建議西安機場改名為西安西鳳20年機場,榆林榆陽機場改名為榆林大燴菜機場,還有北京二鍋頭機場……”雖是調侃,卻也道出了問題的實質。機場作為公共建筑,尤其是作為對外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其命名要遵循公共規則,以體現地方文化特色為主旨。以企業作為機場名稱,商業味太濃,難免給人一種地方政府唯利是圖的觀感。
問題還在于,以企業來命名機場,有行政越位之嫌。地方政府固然有義務扶持企業發展,但職能僅限于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而不是大包大攬。“宜賓五糧液機場”雖經過立項批準,但顯然是一則變相的廣告,地方政府越俎代庖,把企業行為變成一種政府行為,既有濫用行政權之近憂,也有賤賣公共資源之遠慮。如果機場可用企業名稱來冠名,那么街道、廣場、公園等有什么不可以?
面對質疑,宜賓方面作出了解釋,但理由難以服人。所謂“經濟更上新臺階”,并不意味著地方政府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至于“并非國內首家以企業命名的機場”,則有狡辯嫌疑,地方政府的行為是否正當合法,依據的是法律法規,而不是“別人也在做”。
宜賓機場改名的背后,有兩個深層因素不能不提。一是一些地方的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后,居功自傲,挾財稅貢獻以令政府;二是地方政府為了追求經濟快速發展,不惜代價地為企業忙前忙后,千方百計取媚企業。最后往往是企業越來越財大氣粗,GDP也節節攀升,民生卻沒有得到多少的改善。這是問題的實質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