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2時許,妙齡“女子”小倩(化名)在赴約后返家途中,被邀約她的兩名男子拖往南安侖蒼一偏僻處實施性侵。事后,警方發現,小倩血液樣本的DNAAMEL基因座為X/Y(即男性)。前天,南安市人民檢察院對兩名嫌疑人提起公訴。據悉,本案是福建省首個雙性人被性侵案件。
案發后,南安警方先后兩次將被害人小倩帶至南安市醫院做婦科檢查,但是其均拒絕做檢查,并以上廁所為由逃離醫院,玩起“失蹤”。據小倩的養父介紹,當時他就發現這個棄嬰有男性生殖器,也有女性生殖器。此后,他將嬰兒取名小倩,并當做女兒養。
隨后,警方將小倩逃離前采集的血液樣本進行檢測,發現其血液樣本的DNAAMEL基因座為X/Y(即男性)。
前天,南安市人民檢察院對兩名嫌疑人提起公訴。小倩血液樣本的DNAAMEL基因座為X/Y(即男性),是否可認定兩名嫌疑人涉嫌強奸?檢察官表示,雖然被害人在身體檢查時逃跑,但從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人描述可證實被害人具有女性的身體特征。此外,被害人養父證實小倩具有男女性身體特征;被害人姑姑證實小倩的上半身的身體特征與同齡女性無差別,這些證據進一步證實受害者的身體特征主要表現為女性特征。因此,雖然被害人的DNA鑒定為基因座表現為男性,但這不影響兩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的身體特征的判斷。
因此,檢方認為,被告人魏某伙同他人違背婦女意志,采取暴力的手段強行輪奸婦女;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劫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觸犯相關法律,應當以強奸罪、搶劫罪數罪并罰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黃某的行為同樣觸犯相關法律,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 楊佳彬 實習生 黃揚猛 通訊員 黃海波 王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