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漳平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后,查獲一起無證采伐風災木的林業刑事案件。
今年2月1日至7日期間,漳平市蘆芝鎮蘆芝村民蔣某桂在上級林業主管部門還未審批下來的情況下,請女婿嚴某義一起去幫忙,攜帶油鋸、柴刀等工具前往蘆芝村“后科”山場,擅自將去年9月份被臺風“莫蘭蒂”刮倒、吹斷的自己種的人工杉木林造材、溜山,爾后雇請他人的農用三輪摩托將木材無證運輸至家中。經群眾舉報后,漳平森林公安分局梅水坑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介入調查,查實蔣某桂系在審批未下來之前處置風災木,經現場檢量,確認立木材積達76立方米。蔣某桂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規定,涉嫌濫伐林木罪。當聽到自己無證采伐風災木將要被追責并要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時,蔣某桂后悔不已,流著眼淚懊悔地說:“真不該性子那么急,在還沒有審批下來的情況下就擅自把這些風災木先清回家!”
(通訊員 蘭春福 藍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