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來交錢,請您快點把我從黑名單中刪掉……”近日,失信被執行人王某急匆匆來到武平法院找到執行法官。
執行法官細問過后才明白,原來是王某所在單位最近人事調整,而他因為被列為全國失信被執行人而受到限制了。
事情得從2012年說起,這年1月,王某向賴某經營的煙花爆竹公司購買煙花爆竹共計4萬余元,后賴某多次向王某催要無果后起訴到法院,法院依法判決王某敗訴,但到期后,王某并未支付欠款,賴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義務將對其進行信用懲戒,王某依舊不予理會,法院依法將其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經查還發現,王某自2011年起,先后多次為謝某、溫某、鐘某等人的借款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涉案金額達二十多萬元,也沒有履行。
如今晉升受限,王某可算是嘗到苦頭了,他很快就自己找到四個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與他們溝通協調,最終雙方握手言和,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結案,法院依法對王某在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了屏蔽。
(通訊員 曾文強 連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