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挽救、感化失足青少年”,在晉江市法院刑事法庭的法官辦公室門外的墻壁上貼著一行這樣的大字。的確,在法官蘇榮喻的眼里,作為一名黨員、一名法官,在面對一些失足青少年,即使動用刑罰也要帶著一定的寬容心態,給予他們改正的機會。
不久前,蘇法官辦過一起關于盜竊犯法的案件。被告人許某是一名外來的大學生,他因為盜竊被判處四個月拘役。昨日,許某拘役期滿,在蘇法官和東石派出所邱警官的幫助下,許某順利地搭乘返鄉的大巴車。
許某是海南人,一年前,他還是一名大學生,后來輟學。因為家庭條件不好,今年3月份,許某先后到南安石井、晉江東石等地求職。其間,許某未能找到滿意的工作,又沉迷于網吧游戲而不能自拔。許某來泉州時身上僅帶了1000多元,到了5月份,他已是身無分文,連唯一能跟親人保持聯系的手機也被他變賣掉。
由此,許某走上盜竊之路。泡面、礦泉水、八寶粥、餅干……許某每隔幾天都會在東石鎮區的幾家超市里偷竊食品;同時,如果看到自行車放在路邊,也會想辦法將自行車盜走并以低價銷贓,換取上網費用和生活費。
今年7月,許某在一家超市盜竊泡面時被店主當場抓獲,并被扭送至東石派出所。許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蘇法官說,許某曾是一名大學生,還年輕,也沒有前科,且涉案金額也較少,雖然犯了法,但“重塑”的機率很大。昨日,許某刑滿釋放,蘇法官第一時間聯系了位于英林的七彩狐企業,根據許某之前所讀的大學專業,許某如果在七彩狐就職待遇也不會低。晉江法院特有的巡回法庭車來到該公司,法官和其他黨員干警們一方面帶許某到企業看望其他失足青少年,一方面試圖幫許某謀一份職業。
許某經過一番懺悔和思考后,謝絕了法官的好意,他覺得自己離開家人已有一段時間,且在晉江舉目無親,表示更希望回海南謀職。蘇法官對許某的想法也表示了支持,并當即掏出了500元,為許某提供了短期的生活費。同時,邱警官與晉江市救助站聯系后,為許某購買返程車票及一些生活用品,當天將許某送上返程的大巴。
“給失足青少年資助的做法,絕不是在鼓勵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法固然要接受法律懲罰,但相比之下,他們的人生道路還很長,我們有責任幫助他們重返正常的生活。”蘇法官如是說道。(記者 王詩偉 通訊員 林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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