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池店中隊接到一男子報警稱:其喝酒后駕駛小轎車到池店鎮興霞路泉州五中橋南校區門口路段,要求民警趕快將他抓去拘留。
現場,報警人王某向民警說,旁邊的藍色小轎車是他駕駛的,他還喝了酒,要求民警將他抓去拘留。經檢測,王某的血液中酒精濃度為92.88.00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涉嫌醉酒駕駛。
王某交代,當晚他在家中喝酒時,因家庭瑣事與妻子發生爭吵。王某借著酒性獨自一人從家中駕駛小轎車外出,行駛至晉江池店鎮興霞路泉州五中橋南校區門口路段時,突然想到可以躲著老婆的“辦法”,便報警稱自己酒后開車。
目前,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晉江交警提醒,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切勿酒后駕車,安全文明出行。
(記者 朱艷 通訊員 白榮輝 蔣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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