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1日訊 “小佳”(化名)今年11歲,福安人,隨務工的父母來到晉江。前天下午4時許,晉江新塘派出所民警發現了迷路的她。
報警人說,他看到小佳獨自一人在太陽底下走來走去,像是找不到家,便上前詢問,女孩卻一直不說話,便報警。
小佳穿著粉色短袖、黃色休閑褲,背著一個玫紅色的斜挎包,被帶到所里時,問起父母還有家庭住址,她只是低頭不語。民警經兩個多小時耐心溝通,小佳才說出了家里的地址。
原來,小佳的父母在晉江陳埭鎮開了一家雜貨店。當天早上,小佳和媽媽吵架了,媽媽生氣稱“不要你了”,小佳信以為真便離家出走。(如何科學育兒,值得家長關注:http://www.mnjkw.cn/yuer/zhishi/)
家里人中午就發現小佳不見了,生意都顧不上,趕緊尋人,同學家和常去玩的地方都找遍了。“十月懷胎才生下這孩子,怎么會說不要就不要了,那只是氣話。”前晚9時許,民警將小佳送回家中,母女相見,頓時相擁而泣。
昨日,小佳的父親陳先生告訴海都記者,母女吵架是因為媽媽讓寫日記她不寫,覺得不是老師布置的作業,媽媽便說了氣話。
陳先生說,女兒讀五年級,平時成績很好,就是性格內向且叛逆,他們常年在外打工,剛把她從老家接到晉江生活讀書1年多。陳先生覺得自己對女兒關心不夠,以后要常陪陪孩子。(海都記者 蘇桐軒 通訊員 莊凌龍 李丹青)